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學生段考作弊

今天是第一次段考,有了上次模擬考的經驗,我抱著輕鬆的心情去監考。

沒想到,就在第二節考英文時,我抓到學生作弊了,當老師以來的第一次(小考不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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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開始考沒多久,就發現這個學生眼睛很不安分,不時飄向隔壁同學的桌面,

這情形以前也遇過,於是我就故意盯著他,並且四目相交很多次。

意思就是,老師已經盯上你了,識像的話就安分一點。結果他果然不再偷瞄了,

但是就在下課前10分鐘,我發現他在看抽屜裡的東西,於是上前一搜,

就搜到那本已經打開的單字本。於是,我面無表情的在試卷袋上記錄下來。

我不知道學校後來會怎樣處理,但這讓我想起去年在育成跟學生說的話,

不讀書並不可恥,可恥的是作弊。寧可餓死不去偷,寧可被當不作弊。

如果你犯錯,就要接受懲罰,懲罰一定會讓你付出比不犯錯更大的代價,

否則就不是懲罰了,所以,還是別犯錯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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